本报16日讯16日,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公布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至此,哈高科股权分置改革正式拉开序幕。
根据哈高科公布的股改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同意,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15106600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5.5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非流通股股东直接向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送1.76股的水平安排对价,支付对价后,公司非流通股即取得上市流通权。 哈高科第一大非流通股东新湖控股还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后,如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非流通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3.09元(以截至2006年5月12日前30个交易日加权平均收盘价3.19元/股为基数,在向流通股股东以10股定向转增5.5股后的除权价基础上提高50%,即3.09元/股)。在哈高科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该设定价格将相应除权计算。
据悉,在未来两年,哈高科除了将大力发展传统的大豆蛋白产品、制药业务外,在房地产业务上也将发挥巨大潜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高科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哈市投资“新湖明珠苑”,总投资2.4亿元;控股子公司青岛临港置业有限公司投资的位于青岛胶南市临港产业开发区的青岛临港机电工业城拥有工业和工业配套用地近900亩,总投资4.3亿元。(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