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见习记者 彭鹏 通讯员李珺报道:眼下,乳制品消费进入旺季,然而,鲜奶的生产却正值淡季。为确保市民饮奶安全,昨日,武汉市农业局组织奶协、乳制品加工企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对本地所有乳制品企业产品标注内容进行强制性规范:即日起,乳制品名称必须名副其实。
规范指出,生产巴氏杀菌乳和“学生饮用奶”时,禁止使用“复原乳”(指用奶粉兑水复原成的液态奶,其生产成本和营养成分均低于生鲜乳)。而凡在灭菌乳、酸牛乳等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复原乳的,自2005年10月15日起,生产企业必须在其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靠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1/5的汉字醒目标注“复原乳”,并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原料的比例。
此外,调味乳的生产也有量化的标准。如,企业生产的全脂调味乳,其脂肪含量不得小于2.5%,蛋白质不得小于2.3%,部分脱脂调味乳,其脂肪含量在0.8-1.6之间;脱脂调味乳,脂肪含量不得大于0.4%。用于供应学生饮用的调味乳,其纯牛乳的比例不得低于80%,并不得加入食品营养强化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