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就业力度,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限制,完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和跨地区就业合法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 在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方面,进城农民工将和城里人一视同仁。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将从今年起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一方面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与城镇新成长劳动者的就业工作,认真落实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就业的有关政策,加强相关的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另一方面,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限制,完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和跨地区就业合法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
为促进城乡统筹就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在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给予了相应政策扶持。
——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对持《再就业优惠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完善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建立与服务成效挂钩的机制,对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按照介绍成功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实际人数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按我市现行规定执行。
——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围绕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服务对象的需求,优化业务流程,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业务的全程信息化。重点推进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尽快形成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公共服务机构的信息联网,实现数据集中、服务下延、网络互联、信息共享、一点登录、全市查询。
——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方面的基础作用,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就业困难对象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街道和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机构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管理,确保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落实;社区劳动保障协理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安排。
——广泛发动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为城乡劳动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对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提供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按照不同培训项目和技能要求,分类进行补贴。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并提供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为创业培训结业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努力做好后续服务。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提升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就业技能。根据他们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并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将技能知识和就业信息送到农户。各级政府要将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和就业服务纳入就业工作范围,切实帮助失地农民实现就业,并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服务,所需资金与征地费用统筹安排。(记者邓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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