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5月17日讯(记者王绍兵)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专门针对我省高位池养殖业管理下发通知,今后凡在我省新建高位池养殖项目的必须经过土地、环保、林业等有关部门审批才能开工建设。
大部分高位池养殖污染环境
据了解,全省有高位池养殖面积4007公顷,由于缺乏规划指导,加上发展初期审批混乱,各部门监管力度不够,造成高位池养殖遍地开花,大部分养殖项目建设基本上没有履行环境保护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没有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对地下水、周边海域和环境造成污染,对海防林和红树林破坏严重,给我省海岸生态安全带来不良影响。
不符合条件的项目限期关闭
各市、县将对本区域内高位池养殖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未经审批的已建养殖项目,要责令养殖业主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由有关部门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责令其限期关闭、恢复原状。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要限期整改,违规建设、污染严重的项目要退塘还林。在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和红树林带挖塘的,要限期退塘还林,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对未按规定通过环保审批,没有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或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而乱占用土地、未经林业部门审批乱占林地建设的高位池项目,海洋与渔业部门不得发放养殖使用证。严禁有关市县、部门、乡镇和村委会擅自违规越权审批高位池养殖项目。(来源:海口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