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肖姗)昨天,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政策的批复》,新增、调整、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内容。
据介绍,新增检验方法、新治疗手段的医疗服务项目有:传染(皮肤)病医院(病区)每床每天加收2元消毒费;无创脑水肿动态监测一次60元;超声切割止血刀每小时加收1300元。 新增三个医疗服务项目,如储血费(100ml或0.5单位)每次3元,由建立独立血库的医疗机构收取,血站直供的医疗机构不得加收储血费。甲基转移酶检测(含图文报告)每次500元,妊高征临床监测(含图文报告)每例16元。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临床诊疗规范、规程,严禁利用各种组合的方式增加检查、检验项目,重复收费,增加病人负担。按照医学检验检查互认的制度规范,对无效或者重复检验、检查的,病人有权要求退费。对于应当由病人或其亲属自主选择可以单独计费的特殊医用材料或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机构要在收费处和部分诊疗场所公示耗材名称、规格、价格并注明自主选择;同时,指导病人选择使用与其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医用耗材或医疗服务项目;实行事前告知,病人自主选择,不得诱导、暗示、强制病人使用医用耗材或接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