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受法院及有关单位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将公开拍卖下列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凡有意者请持个人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深圳银行存折到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申请手续。 (详细情况请致电或到中心竞买咨询台咨询及索取相关资料)。以下清单中的数据、信息以拍卖当天公布的顺序清单为准。
2006年深房地拍第44号公告(总第351场)
拍卖时间:2006年6月2日上午10:00受理申请时间:2006年5月17日至2006年6月1日16:30(工作时间内)
2006年深房地拍第45号公告(总第352场)
拍卖时间:2006年6月16日上午10:00受理申请时间:2006年5月17日至2006年6月15日16:30(工作时间内)咨询及预约看房电话:83785213近期拍卖答疑会时间:5月17日下午2:30-4:00举办2006年5月26、29、30日拍卖会的答疑。互联网址:http://www.sz68.com(可查询房产拍卖公告、拍卖会在线直播、成交结果等情况)受理竞买申请地点:深圳市振华路东8号设计大厦1楼拍卖会及答疑会地点:深圳市振华路东8号设计大厦2楼
2006年深房地拍第46号公告(总第353场)
拍卖时间:2006年6月19日上午10:00受理申请时间:2006年5月17日至2006年6月16日16:30(工作时间内)
备注说明:备注1:法院通知:成交后法院可出具过户民事裁定书,是否可办理房地产证,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查询并处理;该房产已办理房地产证,但原业主未缴纳相关税费;现拍卖底价不含所有税费,为净值拍卖,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土地使用费由竞得人承担;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2:法院通知:1、该房产为净值拍卖,产权转移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土地使用费均由竞得人承担;2、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3:法院通知:1.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产权过户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到主管部门办理。2.一切过户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3.房地产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4.房地产按交付时现状拍卖。5.土地使用费欠缴金额需竞得人自行到主管部门咨询。6.上述房产有租约,竞买人自行到现场了解。备注4:法院通知:1、拍卖物按现状拍卖;2、拍卖成交后法院可以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认,是否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咨询办理;是否欠地价、土地使用费的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查询办理;3、拍卖物土地用途为市场、单身公寓,该房产用途以国土部门最后登记为准。备注5:法院通知:1、拍卖物按现状拍卖;2、拍卖成交后法院可以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认,是否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咨询办理;是否欠地价、土地使用费的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查询办理。备注6:法院通知:1、拍卖物按现状拍卖;2、拍卖成交后法院可以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认,是否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咨询办理;是否欠地价、土地使用费的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查询办理;3、拍卖物土地用途为市场、单身公寓,该房产用途以国土部门最后登记为准。备注7:法院通知:1、拍卖物是否欠地价、土地使用费及欠缴金额均由竞买人自行至国土部门核实;2、法院仅负责出具法律文书,竞买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按现状拍卖,如存在面积误差,法院不予负责;3、该拍卖物已被出租,且有租约。拍卖物使用者享有优先购买权,上述租赁关系依法解决;4、转让方及受让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及应补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备注8:法院通知:成交后法院可出具过户民事裁定书,是否可办理房地产证,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查询并处理;该房为净值拍卖,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竞得人承担;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9:法院通知:1、如欠缴地价、土地使用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转让时的全部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拍卖物原业主所拖欠水、电、管理费等其他未了债务的承担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4、上述拍卖物的现租户的租约在拍卖过程中不受保护,但其在同等价款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备注10:法院通知:1.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产权过户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到主管部门办理。2.一切过户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3.房地产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4.房地产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11:法院通知:成交后法院可出具过户民事裁定书,是否可办理房地产证,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查询并处理;该房为净值拍卖,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竞得人承担;拍卖底价含人民币1680元室内物品评估值;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12:法院通知:1、拍卖物按现状拍卖;2、上述11套房产整体拍卖;3、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备注13:法院通知:1.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主管部门办理。2.一切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3.房地产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4.房地产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14:院通知:成交后法院可出具过户民事裁定书,是否可办理房地产证,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查询并处理;该房为净值拍卖,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竞得人承担;拍卖底价含人民币18848元室内物品评估值;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15:法院通知:1.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主管部门办理。2.一切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3.房地产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4.拍卖起叫价包含室内财产5076元。5.房地产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16:法院通知:1、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产权过户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到主管部门办理。2、一切过户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3、房地产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17:法院通知:1.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主管部门办理。2.拍卖房地产所欠土地使用费金额,以国土部门最后核定的为准。3.一切过户产生的税、费及所欠土地使用费由买受人承担。4.房地产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5.房地产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18:法院通知:成交后法院可出具过户民事裁定书,是否可办理房地产证,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查询并处理;该房为净值拍卖,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竞得人承担;拍卖底价含人民币475元室内物品评估值;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19:法院通知:1.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主管部门办理。2.一切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3.房地产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4.房地产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20:法院通知:1、拍卖物按现状拍卖;2、按揭房产,抵押权人是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办理了抵押登记;3.转让方的一切税、费,受让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及应补土地使用费的承担人为竞得人。备注21:法院通知:1.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主管部门办理。2.一切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3.房地产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4.房地产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22:法院通知:成交后法院可出具过户民事裁定书,是否可办理房地产证,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查询并处理;该房为净值拍卖,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竞得人承担;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23:法院通知:1、拍卖物是否欠地价、土地使用费及欠缴金额均由竞买人自行至国土部门核实;2、法院仅负责出具法律文书,竞买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按现状拍卖,如存在面积误差,法院不予负责;3、该拍卖物已被出租,且有租约。拍卖物使用者享有优先购买权,上述租赁关系依法解决;4、转让方及受让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及应补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备注24:法院通知:1、拍卖物是否欠地价、土地使用费及欠缴金额均由竞买人自行至国土部门核实;2、法院仅负责出具法律文书,竞买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按现状拍卖,如存在面积误差,法院不予负责;3、转让方及受让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及应补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备注25:法院通知:1、拍卖物是否欠地价、土地使用费及欠缴金额均由竞买人自行至国土部门核实;2、法院仅负责出具法律文书,竞买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按现状拍卖,如存在面积误差,法院不予负责;3、该拍卖物已被出租,且有租约。拍卖物使用者享有优先购买权,上述租赁关系依法解决;4、转让方及受让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及应补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备注26:法院通知:1、该房产为净值拍卖,产权转移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土地使用费均由竞得人承担;2、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27:法院通知:1.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主管部门办理。2.一切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3.房地产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4.房地产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28:法院通知:成交后法院可出具过户民事裁定书,是否可办理房地产证,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查询并处理;该房为净值拍卖,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竞得人承担;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29:法院通知:成交后法院可出具过户民事裁定书,是否可办理房地产证,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查询并处理;该房为净值拍卖,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竞得人承担;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30:法院通知:1.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主管部门办理。2.一切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3.房地产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4.拍卖起叫价包含室内财产5832元。5.房地产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31:院通知:成交后法院可出具过户民事裁定书,是否可办理房地产证,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查询并处理;该房为净值拍卖,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竞得人承担;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32:法院通知:1、拍卖物是否欠地价、土地使用费及欠缴金额均由竞买人自行至国土部门核实;2、法院仅负责出具法律文书,竞买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按现状拍卖,如存在面积误差,法院不予负责;3、该拍卖物已被出租,且有租约。拍卖物使用者享有优先购买权,上述租赁关系依法解决;4、转让方及受让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及应补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备注33:法院通知:成交后法院可出具过户民事裁定书,是否可办理房地产证,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查询并处理;该房为净值拍卖,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竞得人承担;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34:法院通知:1、拍卖物按现状拍卖;2、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3、租赁合同在交易中心查阅。备注35:院通知:成交后法院可出具过户民事裁定书,是否可办理房地产证,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查询并处理;该房为净值拍卖,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竞得人承担;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36:法院通知:1.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产权过户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到主管部门办理。2.拍卖房地产所欠土地使用费金额,以国土部门最后核定的为准。3.一切过户产生的税、费及所欠土地使用费由竞得人承担。4.房地产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5.房地产按交付时现状拍卖。6.其中1007号房建筑面积为140.56平方米、1008号房建筑面积为195.65平方米。备注37:法院通知:成交后法院可出具过户民事裁定书,是否可办理房地产证,竞得人自行到国土部门查询并处理;该房为净值拍卖,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竞得人承担;按交付时现状拍卖。备注38:法院通知:1.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主管部门办理。2.一切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3.房地产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4.房地产按交付时现状拍卖。拍卖公告中A、B、C、D的相关说明为:A、转让方的一切税、费;B、受让方的一切税、费;C、应补土地使用费;D、应补地价;温馨提示:1、竞买申请人到交易中心的受理窗口办理竞买申请手续,设定选房密码,并取得《房地产竞买申请受理回执》。2、竞买申请人在银行办理转帐手续时,请在银行的《现金交款单》用途栏注明:×月×日拍卖房保证金。3、竞买申请人凭银行到款单据和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房地产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到中心财务窗口开具收据后选房密码方可生效,请在拍卖前一工作日下午4:30之前到自助终端选择竞买标的。4、除有特别说明外,以上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除须支付成交价款外,还须按以下比例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价5000万元以下的(含5000万元)部分,按2%支付;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1%支付;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0.5%支付。5、我中心将于2006年6月8日下午2:30———4:00举办2006年6月16、19日拍卖会的拍卖标的物答疑会。答疑会地点在设计大厦2楼的拍卖大厅,欢迎竞买人届时积极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