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称目前无有效手段检测是否疲劳驾驶,主要以防范为主
新快报讯(记者 牟晓翼 实习生 洪厚兴)前天,广州市交警部门正式启用了新版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其中罚项增加了71个之多。“过度疲劳驾驶”罚款200元的规定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兴趣:如何才能界定疲劳驾驶?是否有专门的仪器和标准来判断?交警部门昨日回应,新版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中,首次明确规定不得疲劳驾驶,并注明罚款200元,但不扣分。 这个罚项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来制定的。但在两天的实际操作中,因此条被处罚的车主暂时还没有。有关人士解释,这主要是因为目前交警针对疲劳驾驶主要以防范为主。“疲劳驾驶一般出现在长途驾驶中,极易使司机的注意力和反应能力下降,成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广州市乃至全省都是以设置众多强制停车休息点来解决这个问题,但强制休息点主要针对长途客车,对小车车主仍靠加强宣传使其主动休息。交警部门会通过路上巡逻、监控等手段密切注意小车司机的驾驶行为,遇有可疑则拦停检查。但是,目前还没有可以检测司机是否为过度疲劳的手段。交警部门介绍,罚单中另外一条明确注明,连续开车每四小时,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否则将会被处200元罚款扣两分。有关人士称,如发生事故后确认肇事方有过度疲劳驾驶行为,则很有可能两条并罚。
部分新增的交通违法处罚行为
: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罚200元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罚150元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罚50元机动车喷涂或粘贴标识,或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罚100元在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掉头,罚200元行经漫水路或桥未低速通过,罚50元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罚50元特种车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各罚200元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住区内不低速行驶,避让行人,罚100元学习驾驶员使用非教练车上路行驶,罚100元不按规定倒车,罚100元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罚150元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开车,罚200元过度疲劳驾驶,罚200元不让行校车,罚100元
部分提高罚款金额的交通违法行为
:违反禁令标志禁行标线、警告标线标线指示,罚200元(原100元)禁止掉头的地方掉头的,罚200元(原100元)掉头时妨碍正常通行的车辆,罚200元(原100元)违规鸣喇叭,罚150元(原100元)开摩托车手离车把、车把上挂物,罚150元(原100元)无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随车无带驾驶证或行驶证,各罚100元(原50元)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或未停车避让行人,罚200元(原100元)(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