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山西专讯继4月26日,做出一审判决后,这起轰动全国的案件再次成为人们谈论的热点话题。5月17日,记者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起案件至今尘埃未定,刘利民等8名被告人及被害人家属在10天的上诉期内均提出了上诉。
今年4月26日上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2005年5月3日一名北京警察在太原被遭群殴身亡案做出一审宣判。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刘利民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周传全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9年不等。刘利民等9名被告人共同赔偿原告59.21万余元。《山西商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