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年打工左臂被机器卷断 断臂童工被判获赔85万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14岁少年小于在被北京伊特瑞商贸公司雇用后,刚上班没多久其左臂就不慎被卷入机器里,造成残疾。记者昨天获悉,二中院对此案已作出终审判决:该公司赔偿小于生活费等1700多元;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共计85.6万多元。
2005年2月,刚刚14周岁的小于到伊特瑞商贸公司工作。当月23日下午,小于的左臂被卷入车间机器内,造成左上肢挫灭伤、血管神经损伤、左上臂皮肤剥脱伤、左上臂多发骨折。事故发生后,商贸公司将小于送到北京积水潭医院急诊救治。当天,小于又被转往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施行左上肢清创截肢术。在这期间,商贸公司支付了小于及陪床家属的各种费用。
2005年7月14日,朝阳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小于已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四级。后小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贸公司赔偿生活费等共计114万多元。
法庭上,商贸公司认为,小于入厂时虚报年龄,商贸公司并不知道小于不满16周岁,而且小于因违规串岗导致受伤,所以对事故发生有重大过错,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商贸公司雇用小于违反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法律规定,现小于在商贸公司受伤致残,所以商贸公司除负担小于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生活费用外,还应当给予小于相应的赔偿。商贸公司所辩解的“小于隐瞒年龄、对于事故的发生自身负有过错”等意见,不能成立。因此商贸公司作为赔偿义务人除支付上述费用外还应支付小于残疾辅助器具费。
为什么法院会支持小于今后残疾辅助器具费?法官表示,小于在今后生活中因生活所需会安装假肢,如果每更换一次假肢,当事人就所需费用起诉一次,这样势必增加他们的财力、精力,不利于双方纠纷解决。但小于要求赔偿的假肢费用过高,为此法官特意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咨询后,判决商贸公司一次性支付小于残疾辅助器具费56万元。据悉,如商贸公司不履行判决,小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