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张晓博)最近,我市就进一步加强招待费管理、建立招待费公示制度作出规定,以树立文明节俭的新风尚,狠刹公款吃喝及业务招待中存在的奢侈浪费等不良现象,进一步改进党政机关作风建设。
规定要求: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招待必须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 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不得超过本单位当年预算中“公务费”的2%,严禁另立名目在其他经费中列支;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监察厅〈关于对内接待工作费用开支标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严禁擅自提高接待标准及超标准安排用餐;每季度末各级会计核算中心将各部门、各单位招待费开支情况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通报公示;各部门、各单位每季度应对招待费的开支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示。
按照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对顶风违纪的典型,要向社会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