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7日讯记者田俊荣报道: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指引提出,国有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应遵循长期持股、优化治理、业务合作和竞争回避的原则并坚持五项标准。
这五项标准是: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从交割之日起,战略投资者的股权持有期应当在3年以上;战略投资者原则上应当向银行派出董事,同时鼓励有经验的战略投资者派出高级管理人才,直接传播管理经验;战略投资者应当有丰富的金融业管理背景,同时要有成熟的金融业管理经验、技术和良好的合作意愿;商业银行性质的战略投资者,投资国有商业银行不宜超过两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