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市妇联、市民政局联合启动“巾帼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拟每两年表彰命名一次。
据介绍,此次活动旨在进一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落实我市建设和谐社区的总体要求,激发城镇妇女关注社区发展、奉献社区事业的热情。 评选标准主要有6条:组织网络健全,保证一定比例的女性进入居委会、居民小组;妇女教育重点突出,以社区妇女学校为载体,切实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有力,妇女儿童满意率达到80%以上;家政服务特色鲜明,发展妇字号服务实体,开展以家政为特色的便民利民服务;家庭环保成效显著,绿化美化社区环境;社区文化丰富多彩,每年举行一定规模的文体活动不少于3次,教育妇女不参加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
据悉,我市各社区均可根据条件向当地妇联和民政部门申报,市妇联与市民政局将在适当时候表彰命名首批重庆市“巾帼文明社区”。(记者邱春)
来源: 华龙网 2006-05-18 0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