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冶金村23栋邓晓童问:我在杨家坪某商场购物达到一定额度,按商场促销规定获赠一套洗发水。使用后,头上生出许多小疹子,医生说是过敏。我找商场索赔,商场却说,他们不对赠品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要顾客去找厂家。 这样的解释合理吗?
主持律师周永强:商场的解释不合理。依据我国合同法,“赠予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予人不承担责任”,但本案应不适用该法条。现在商家推出“买一送一”“积分赠送”等活动,是为鼓励消费者多买商品。所谓的赠送其实不是无偿的,而是作为先前消费者购买商品的附属品,与一般的无偿赠予是不一样的。附赠的商品也是商品,其生产和销售就应该符合我国民法通则及产品质量法等规定。生产商和销售商都应对商品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因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财产和人身侵害负责。
本周主持: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周永强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记者陈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