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昨日,记者从2006年度全市农村乡镇宣传文化站项目建设签字仪式上获悉,今后5至8年时间,我市将每年投资2000万元建100个乡镇宣传文化站。
乡镇宣传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应具有图书室、电影录像放映室、文化活动室、室外宣传橱窗和篮球场;不得与生活用房合建,水电设施齐全,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至少配备1至2名专职工作人员。
签字仪式上,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何事忠和市文化广电局局长王洪华与巴南区、忠县、秀山区(县)委宣传部签订了责任书。(记者李心成吴子敬)
来源: 华龙网 2006-05-18 05:29 编辑: 春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