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贩卖5毫克丁丙诺啡和100毫克地西泮针剂的王国勇,日前被渝中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刑6个月。
王国勇是一名无业人员。今年2月8日,他带着5毫克丁丙诺啡片剂和100毫克地西泮针剂来到大溪沟水厂附近,和吸毒人员朱某接上头,然后将所带药品以77元价格成交。 交易完毕,王被警方抓获。警方随后还在王的住处查获5支地西泮针剂。
主审法官朱闯称,丁丙诺啡和地西泮针剂属于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专门行文规定,该类药品不能用于非法途径。只要用于非医疗用途,都是贩毒,并没有数量多少的规定。
(记者 罗彬)
来源: 华龙网 2006-05-18 0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