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临安“5·8”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刘某,昨日被临安检察院批准逮捕。
44岁的肇事司机刘某,安徽定远人,受雇于临安某私营车主从事货运驾驶工作。根据指控,今年5月8日凌晨6时45分左右,刘某驾驶严重超载(限载4吨,装载了10吨)的浙AB2513号“东风”中型厢式货车,在长西线由北向南行驶至长西线22KM+200M时,因为长时间驾驶极度疲劳,一时意识不清,将车开到对方的车道上,与相对方向孙某驾驶的皖S13771号柴油农用运输车以及杨某驾驶的苏CQS649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碰撞,后驶出道路东侧路基,坠入落差为3.4米的农田,造成对方车上7人死亡,3人受伤、车辆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 经临安市交警大队初步责任认定,肇事司机刘某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刘某严重超载、疲劳驾驶,且其驾驶的车辆不符合车辆技术要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最终造成严重后果,在事故中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
(通讯员林剑热线记者王浩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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