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文剑)缺碘的危害性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怎样补碘成为有关健康的一个重要话题。为加强食盐专营许可证的管理,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了《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运输等作了明确规定。 这是记者昨日从省盐务局获悉的。
据省盐务局有关人员介绍,我国目前食盐专营许可证制度包括生产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食盐准运证。而碘盐零售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行情况制定。但由于种种原因,我省直到目前还没有施行碘盐零售许可证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省食盐市场上,产盐区私采滥挖盐矿,偷运、私贩无碘伪劣食盐,工业盐冒充食用盐充斥市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因此,我省碘盐零售亟待施行许可证经营制度。
据了解,江苏、江西、甘肃、新疆等省市区均已根据本地情况,制定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实施办法,选择采用定点零售、送销到户或者其他有助于保障全民食用合格加碘盐的销售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