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5月17日讯(记者王海燕摄影报道)今天,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及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截至下午3点,该局共检查医疗机构37家,药品零售企业40家。执法人员在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红岭村委会卫生室,发现1盒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鹿茸精注射液”,当即予以查扣。
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兵分五路,对三江、大致坡、龙泉、龙桥、龙塘、新坡、新民、旧州、甲子、桂林洋、大林、演丰、演海、新市、新埠、云龙、红旗、三门坡、潭文、永兴、石山、美安、遵潭、东山、西秀等进行检查。
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海口市乡镇及以下的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并逐一下发通知。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停止销售和使用“齐二药”生产的所有产品,一旦发现,就地封存并及时上报。如有瞒报,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医疗机构,该局要求暂时停止使用标示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生产的药用辅料丙二醇所生产、配制的药品,就地封存并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