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种姓制度源起于印度教,已有3000多年历史。它把人分为4个不同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之外的人,即所谓“不可接触的贱民”。各种姓派生出来的亚种姓更是多达3000个。
种姓是世袭的,不易更改,即儿女随父母,代代相传。社会地位的高低,经济状况的好坏,大都同种姓有关。种姓制度把印度社会分成了若干社会集团,集团之间有高低之分,贵贱之别,有的种姓之间彼此仇视,相互诋毁。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印度教徒内部,对穆斯林、基督教徒等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1947年印度独立,1948年印度国会通过了废除种姓制度的议案。后来在宪法中又作了保护低种姓利益的法律规定。1955年通过消除种姓歧视的宪法条款,各邦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尽管种姓制度已遭废除,但要彻底消除几千年来种姓制度造成的种姓歧视则还任重道远,尤其是在广大乡村,情况还相当严重。
1991年,为了增加低种姓就业机会,政府提出种姓就业配额,预先保障低种姓就业人口拥有一定比例的工作机会。这一计划出台后,学生抗议并与警方冲突,造成流血事件,并最终导致政府垮台。
2006年初进行的一项民调表明,种姓制度仍然对印度人有很大影响——高达74%的印度人反对跨种姓婚姻,即使在医生、律师和工程师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群体中,也有54%的人反对跨种姓婚姻。
印度媒体舆论认为,消除印度种姓制度及其根深蒂固的影响,为低种姓创造更多教育和就业机会无疑是促进印度迈向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但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值得政府认真思考。新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