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 严运涛 通讯员黄进明吴培勇)针对日益多发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武汉市交管部门昨召开的研讨会上,专家指出:六大心理造成司机交通肇事逃逸。
心理学专家、湖北大学教育学院严梅福教授认为,这六大心理分别是恐慌、畏罪、侥幸、对公安机关不信任、自我保护、害怕经济赔偿。 “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比不逃逸要严重得多。”湖北原道律师事务所吴云律师指出,交通肇事人员一旦逃逸,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麻昌华教授说,交通肇事后,肇事当事人应按照过错大小承担不同的民事责任,但逃逸者则需负全部责任;若肇事情节严重,则相关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还将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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