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5-18 7:12:39晨报讯(记者于志刚)伫立在方砖步道上的广告牌,割断了王雷的手筋。王雷说,他不小心绊倒在广告牌上;店家则称,王雷几个人喝醉了酒,拉拉扯扯中,他被同伴推到了广告牌上。
5月16日16时许,王雷和两个朋友从一家饭店出来,每人喝了两瓶啤酒。 当他们走到大连市沙河口区成仁商品街旁边的旺达通讯店门前时,王雷“不小心”绊倒在了旺达通讯店放的灯箱式广告牌上。“我本能地用手一拄,结果手掌摁在了广告牌的铁片上,血顿时喷了出来。”王雷说。事发后,王雷赶忙来到附近的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医生检查后发现,王雷的左手手筋、神经被割断了。当天,王雷做了两个多小时的手术,各种医疗费用花了900多元。
当晚,王雷回到通讯店讨说法,但店内的员工郑龙华称老板不在,随后出去找老板,再也没回来。王雷等人在空店门口站到了21时多后离开。王雷拨打了110,赶来的民警称,这是民事纠纷,建议协商或走司法程序。
对于王雷受伤的原因,郑龙华给出了另外一种说法:“他们3个人喝多了,互相拉拉扯扯的,他(王雷)就被推到了广告牌上。”
肇事的广告牌当日放在方砖步道上的IC卡电话前面,昨日它又移到了店门前。旺达通讯店的老板陈郎明称,他的广告牌并没有审批,因为“每家都在门前摆放广告牌”。同时,他认为是王雷自己撞上了广告牌,自己没责任,不予赔偿。
昨日,大连市城建局城管处一位负责人表示,摆放广告牌必须经过审批,但放在人行步道位置的广告牌,不会通过审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