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先在烟台等地进行试点,从明年起,山东省公安交通罚没收入将实现全省联网,执法单位还要向被处罚人开具《山东省非税收入定额票据》。这将大大提高征管系统的工作效率,严防罚没资金流失。
所谓全省联网,就是当联网城市通过交通管理系统代收了公安交通安全违法罚款后,省财政厅非税收入收费主机同时能监测到这笔罚款业务。
近日,省财政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罚没收入征缴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罚没收入,由原通过“罚缴分离”系统征缴管理,改为通过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票款分离”征管系统进行征缴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当场处罚的,执法单位应向被处罚人开具《山东省非税收入定额票据》。凡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将处罚决定书与缴款书合二为一,原《山东省代收罚没款收据》停止使用。(完)(申红 杨学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