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发布了有关出租车的两大利好消息。
油价涨管理费降
日前,由市财政局、物价局和交通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内容包括: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收取的管理费标准由每车每月不超过800元调整为700元;免收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费;免收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计价器计量检定费由每台次70元临时核减为45元;暂不将客运出租车纳入简易工况法检测排气范围。 此项政策从本月起执行。
这些优惠政策,减轻了因油价上涨而给出租车司机增加的负担,保证百姓出行打车不受影响。
“油补贴”月底到手
按照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近日下发的《关于做好燃油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我市将为城市出租汽车司机、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和城市公交企业发放燃油价格补贴。
具体的补贴标准:城市出租汽车以2005年末在册营运出租车实有数为依据,出租车每辆车115.12元;公交企业以2005年末拥有的车辆数,按照我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城市公共交通经济技术指标计算方法》(CJ/T5-1999),确定拥有的公交车辆标准台数,每标准车台4285.23元;农村客运班车以2005年末在册营运客车(不含中心城市到中心城市)实有数按大、中、小不同车型,分别补贴大型客车919元、中型客车827元、小型客车719元。补贴资金预计本月底前下发。(潘修雷张锡玉)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