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5月18日讯王老汉最近很生气,他和老伴拍摄了一组婚纱照,除做成相册的照片外,其余的照片、底片被影楼扣留,需要另行购买,影楼称之为“行规”。虽经消协调解,最终也只拿回了6张底片,其余的照片及底片被当众销毁。 (见昨日本报)。
长期以来,影楼的这条“行规”就像一根生硬的鱼刺,令烟台消费者很受伤,由于维权难,不少人只能选择吃哑巴亏,因此,王老汉敢于“较真”的勇气无疑是令人钦佩的。不过,笔者认为,王老汉当众销毁剩余照片,非但没有讨回公道,反而人格又遭受了一次变相侮辱,让人感到一丝与霸王条款“同归于尽”的悲壮和无奈。
对于“行规”,影楼至今言之凿凿:我们拥有“版权”,多余照片不在消费范围内,因此要另行收费。有的影楼甚至推出“青菜论”,即掏钱买一斤青菜,菜贩子多称了二两,你不能让人家白给你吧?照相也是同理。果真如此吗?笔者以为,这完全是偷换概念。试问,那些底片和多余的照片又是谁掏的腰包?是天上掉下来的?是你影楼“友情大赠送”?不是!是消费者在接受婚纱拍摄服务时,支付了整套服务费买来的!影楼所有的相关成本都已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因此,经营者对多余的照片收费纯属重复收费。
“脸”是我们自己的,拥有法律赋予的神圣不可侵犯的肖像权,难道掏钱让你“咔嚓”了一下,就要将“版权”拱手相让?显然,影楼的这条“行规”是不公正的,也没有法律依据。然而,在此事中,虽经消协出马,结局仍是这样的无奈,不能不令人寒心!
作为霸王条款,影楼“行规”已在不少外地城市遭到封杀,浙江省甚至出台法律,规定摄影业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相机的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因此收费。烟台消费者何时能真正摆脱影楼“行规”的盘剥,我们拭目以待。·鲁谦·责任编辑:曲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