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导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六种摊点
一、早点摊:引入门店或标准化菜场经营。
二、蔬菜摊:以引摊入室为原则,加快规划公建配套菜市场建设。对特困对象采取适当降低摊位费或给予经营者适当补贴。
三、修理摊:小型修理摊纳入社区服务管理,由社区、街道统一安排。鼓励对非机动车修理服务进行集中管理,已成立非机动车管理公司的区,可把非机动车修理服务纳入经营管理范围。
四、书报摊:原则上不再增加占路销售书报的摊点,并逐年减少和调整占路销售点;鼓励书报入室经营,尽可能纳入超市和便利店销售。
五、小百货摊:引导零星的摊点进行集中管理,可在闲置空地、厂房或有场地条件的居住小区适当开设假日市场。
六、跨门营业:禁止跨门营业,对跨门营业现象集中的路段,进行适当的业态调整。
本报讯 (记者 洪梅芬 陈春艳实习生徐梓淇)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心城区乱设摊问题的综合整治,有关部门将以“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堵疏结合、因势利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为原则,实行差别管理,分类整治。通过3年努力,达到严禁新设摊,严管流动设摊、跨门营业,逐步解决现有设摊问题,进一步提升上海市容环境整体水平的目标。
据介绍,乱设摊现象已成为城市管理中的一大“顽症”。连续多年,乱设摊案件数量在全市城管执法的各类案件中居首位。仅2005年,各区城管大队处罚乱设摊案件达13万多起,占执法案件总数的40%;市容和城管服务热线接到市民反映乱设摊投诉1万多个,占整个市容和城管投诉总量的30%。
市政府近日讨论通过的“上海市中心城区综合整治乱设摊工作实施方案”指出,要实施区域化差别管理。对于严重妨碍市容环境、影响交通安全、侵害人民身体健康的乱设摊,坚决打击取缔,主要是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如夜排档、小型饮食摊等)、跨门营业、流动设摊和不良风俗设摊(如算命占卦、耍猴等)。对于其他类型的临时设摊,如蔬菜水果、小型修理、小百货等摊点,根据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市民需求等实际情况,划分为严禁、严控、控制三种区域,实行差别化管理,以控制区域为主进行适度疏导。其中,严禁区域包括人民广场等9个重点地区和延安路、淮海路等79条交通主干道路,禁止任何形式的乱设摊行为;严控区域包括22个街道(镇),禁止设置临时摊贩集中点,对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小型修理摊酌情疏导,规定设置位置,但不得占用道路或人行道;控制区域指严禁、严控区域外的中心城区其它区域,对于市民日常生活确实需要,且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尚未落地,拟在严格程序和规范的前提下,设置临时性集中疏导点,以入室入场为主,引导摊贩入点经营,一般不得占用道路或人行道。
《方案》还提出,要分步推进整治工作,用3年时间(2006一2008年),全面遏制中心城区乱设摊、跨门营业现象,主要道路、重点地区无乱设摊、无跨门营业现象。该《方案》实施由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牵头总协调,市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全力配合。区政府是乱设摊整治工作的组织推进主体,负责本区整治工作的计划制订、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街道(镇)是乱设摊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在街道(镇)层面建立由街道(镇)牵头组织,各方力量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综合管理职能,全面实施乱设摊综合整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