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在向投资者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后,中国证监会17日正式颁布并施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此举标志着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即“IPO”)重新启动。中国证监会同时宣布,经国务院批准,2000年3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予以废止。
中国证监会负责人说,《管理办法》的施行是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的,旨在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办法》共分六章七十条,分别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的发行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等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责任编辑:闫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