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陈海生 莫争春 实习生 李岩 李璨
一负责人称只是替租户保管,是催交租金的一种方式
前晚,天河南方现代科技广场首层的一商铺内价值20多万元的货品被人席卷一空。警方调查证实是该商铺的业主(广东明珠集团广州投资有限公司)所为,而原因竟是商铺长期没交租金。
20多万物品不翼而飞
昨天中午记者看到,被盗的A159商铺防盗门紧闭,里边凌乱不堪,门上还贴着业主给商户下发的《回收商铺通知》。该商铺老板蔡先生告诉记者,昨天上午他来商铺,发现值钱的货物不翼而飞,“主要是电脑、打印机等贵重物品,价值20多万元”。经过警方调查,偷物品的竟是业主广东明珠集团,而明珠集团对此解释:“这只是我们催租户交租金的一种方式而已。”蔡先生称,他的商铺在4月12日曾因没交租金被业主将门给焊死,“封铺不是一次两次了,只是我想不到他们这次偷我的东西”。据蔡先生介绍,他于2003年年底和广州南方国际大酒店(现改名地中海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期6年,主要经营IT、电脑产品。2004年11月份,他接到该酒店的通知,称以后不再由他们收取商铺的租金,转由明珠集团负责。他接到该通知后曾要求明珠集团提供《房产证》和《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证明,但对方没有出示。蔡先生表示,不是他不想交租,只是不知道该向谁交租。“现在我都不知道当初交的押金和进场费到底该由谁负责退?”蔡先生担忧地说。
“我们替他们保管”
“我们肯定有合法的资格收租。”广东明珠集团一自称姓罗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2001年明珠集团从南方国际大酒店手里购买了3800平方米商铺的经营权,因为缺乏管理经验又租给了南方国际大酒店。今年他们收回了商铺的经营权直接管理,“这样我们就有权收取他们的租金”。而对于租户所说的明珠集团不提供证明的说法,罗先生表示,这些证明不能给租户看,也不在他们手里,“不过不用怀疑我们的合法性,因为没有这些证明我们怎么办理《市场证》”。罗先生称,当初在签订合同时就规定租户在每月月底要将下月的租金、管理服务费及其它应付费用一次性交付,如果租户超过25天仍未交租则视违约,他们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并收回商铺另作处理。对于入室拿走租户价值20多万元货物的事情,罗先生表示这并不是盗窃,只是一种催租户交租金的方式,“等他们交了租金,我们会原封不动地还给他们,我们现在只是替他们保管”。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