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立实习生赖鋆)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该局正式转发了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费不得高于按学年制收费的总额。对于高等学校以改按学分制收费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收取其他名目费用的行为,物价部门将严厉查处。
据介绍,通知明确规定,经批准按照学分制收费的,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学生当年所缴纳的学费可根据选取学分所需的费用收取。改按学分制收费后,高等学校可以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该门课程的费用标准。严禁高等学校以改按学分制收费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收取其他名目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