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公布了温州市2006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根据该指导线,今年温州市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效益特别好的企业可比上年工资增长18%。
据了解,2006年温州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适用于生产正常发展、经济效益有所增长的企业。 2006年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18%,适用于效益特别好的企业。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公布的温州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为,温州市区(含鹿城、龙湾、瓯海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每月670元;乐清、瑞安市每月610元;永嘉、平阳、苍南县每月560元;洞头、文成、泰顺县每月49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