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在山东省夏季药交会上,山东省新华、鲁抗、东阿阿胶等80多家医药企业的代表们不是忙着谈业务,而是纷纷争先恐后地在自律公约上签名,共同规范商业行为,联手杜绝商业贿赂。
论坛主办方——山东省医药政研会于公福副会长介绍说,商业贿赂是指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经营者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财物,或采用其他手段,以获得交易机会或更为有利的交易条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医药商业贿赂行为有很多危害。首先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导致医药服务价格不断攀升,直接损害广大患者的利益;其次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提成,滥用某些药品和高值耗材,既损害患者健康,又加重患者经济负担;再者严重腐蚀了医疗卫生队伍,一些医务人员成为不法企业的代言人,滋生了腐败和经济犯罪。今年国家重拳出击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六大“重灾区”之一的医药购销领域是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省80多家医药企业签署的自律公约要求,自己要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商业行为,杜绝商业贿赂,建立自律机制;不得销售任何过期药品或“三无”药品,坚决反对和制止同产品中的恶意降价竞争;自觉依法维护医药市场秩序,保证不向医院和代理机构的人员进行财物或带有私利目的的活动;不采取账外回扣的暗箱操作进行促销;不与招标方合谋或与其他投标方串通投标。同时承诺:杜绝商业贿赂“从我做起”。
发言摘录
供求失衡生腐败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医药企业非常渴望有一个健康的医药购销环境。但是医药购销环节上供求关系失衡,滋生了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尤其近两年,贿买贿卖之风愈演愈烈,医药行业已经成为群众关注的重灾区,为此国家虽然连续20多次降低药品价格,但“几百元钱看不好一个感冒”、“一病回到解放前”的现象却是不争的事实,过去是找熟人才能开好药、贵药,现在是找熟人才给开青霉素等便宜药。这些现象的背后就有商业贿赂在作怪,它不仅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影响了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导致市场价值规律不能正常发挥作用。
贿赂形式花样多
日照医药集团:现阶段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的方式方法多种多样,主要表现为现金、实物形式的回扣或提供其他形式的好处和利益等。
回扣包括:一是医药生产流通企业给予医院和医生回扣或以“赞助费、业务宣传费、捐赠、推广费”等名义向医院给付的有关款项;二是医院为提高利润,增加医疗和药品销售收入,向开具处方和检查单的医生给付一定比例的回扣(或提成)。
此外,在药品交易中经营者向对方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现金和物品,是现金或物品贿赂的方式。免费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休闲等变相贿赂方式,譬如采取以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考察等名义,给予财物以外的好处。
名优企业最受害
山东新华制药:为了保证药品质量,为了实现药品质量对人民健康的服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和硬性措施,比如生产企业的GMP改造、商业企业的GSP改造,绝大多数依法办事的企业也都进行了重资投入,加大了技术研发,使生产经营条件符合国家标准。
但是,商业贿赂的蔓延,却导致这些企业举步维艰,技术含量高的,干不过技术含量低的;质量好的干不过质量差的;再雄厚的科研实力、再严格的企业管理、再优秀的企业品牌、企业文化,往往会在商业贿赂面前败下阵来。因此说,医药企业特别是依法经营的企业,是商业贿赂的第一受害者!(记 者 吴修安通讯员 路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