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一些重点村居的工作进行加强
本报讯(记者黄怀)记者昨日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我市将从市直部门、区、镇(街)选派处级以下(含处级)干部,到一些重点村(居)协助工作。
所派驻的村(居)范围包括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有关文件确定的20个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试点村;以及今年村(居)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中,各区上报的25个需要加强指导的村(居)。
对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的20个试点村,每个村分别由挂钩帮扶的市直部门、区、镇(街)各选派1名干部组成;对村(居)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中的25个需要重点指导的村,实行市委村(居)基层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挂钩联系,每个村(居)分别由各区、镇(街)各选派1名干部组成。以上驻村干部中,原则上从挂钩帮扶的市直部门选派,人选确定后上报市委组织部;从各区、镇(街)选派的干部由所在区委组织部负责,并上报市委组织部统一调配。选派对象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有吃苦精神、工作积极肯干、作风踏实、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或熟悉征地拆迁、村庄规划建设等工作;处级以下(含处级)干部,包括事业单位干部;身体健康。
选派干部驻村(居)工作时间暂定1年,即自2006年6月至2007年6月。挂任职位为村(居)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