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5月18日电(记者朱立毅)浙江省人民检察院1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在2003年至2005年该省检察机关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中,共涉及厅级干部13人,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已成为当前浙江职务犯罪的重灾区。
据了解,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前三年中共查办贿赂犯罪案件2372件,其中发生在商业活动领域,属商业贿赂犯罪的案件有2132件,占贿赂案件总数的近90%。
涉案金额大、干部级别高是浙江省商业贿赂案件的重要特点。前三年,全省检察机关查办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案,占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总数的58%;涉及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66人(其中厅级干部13人),占近三年查处领导干部案件总数的84%。
近年来查办的浙江省原副省长王钟麓、中共湖州市委原书记徐福宁、绍兴越城区委原书记刘德秋、余杭区原副区长马惠明、海宁市原副市长马继国等领导干部受贿犯罪,几乎都是非法收受企业界朋友的钱财所致。
浙江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黄生林说,当前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行政权力在商业活动领域中收受贿赂的犯罪呈高发态势。因接受企业界朋友商业贿赂而导致的犯罪高达90%以上,商业贿赂已成为侵蚀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肌体的重症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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