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消息新华社5月17日发表文章指出,记者最近在西部一些省区采访发现,行政事业单位集资自建住房在许多城市成风。在国家实行房改之后,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还自建住房,造成了新的社会不公平,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文章称,在商品房市场的涨势中,一些拥有某种权力的单位集资自建的住房,多是建在优良区位,每套面积动辄100多平方米、200多平方米,却以半福利方式售给单位职工。集资自建住房的单位大多具有一定特权,利用自身关系,以低于“招、拍、挂”交易方式的价格获得廉价土地,轻而易举打通各种关节,享受在工程建设税费方面的多种减免和优惠政策,大幅度地降低了工程造价。这使得原本住房条件就不错的一些单位职工住房越来越好,有的拥有了几套住房,有的以市场差价获取厚利;大多数住房本来较差的城市居民却只能以高价购买商品房。这造成居民住房条件的两重天。
文章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刹住行政事业单位有损社会公平的自建住房歪风。
(晓 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