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瑞锋通讯员海暄)“对该案的判决结果,我很满意,这说明内蒙古的法制环境是公平公正的,今后,我将一如既往地向海外朋友宣传内蒙古、介绍内蒙古,为内蒙古的招商引资工作尽自己最大的努力。”5月17日,被蒙银公司董事长刘桦诈骗的加拿大华侨王家明先后给呼市中级人民法院、呼市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送去锦旗。
据了解,2004年6月初,王家明等人从国外回国,与蒙银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生意过程中,被该公司董事长刘桦和总经理王俊青骗取了共计500万元的投资款。最终判处刘桦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450万元;判处王俊青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