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6项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
(《新安晚报》5月18日报道)这六项调控措施的出台,进一步表明了中央深化房地产市场改革、保证人民群众“居者有其屋”的坚定决心。实际上,中央的态度一直是明确的。 而问题是,一些地方政府在调控房市方面却态度暧昧,甚至逆国家的调控政策而动,致使一些地方的房价逆风上扬、不降反升。一些地方政府在房价调控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从其出台的诸多房市“利好政策”中可窥一斑。今春以来,声称将放缓中低价商品房建设速度的地方政府有之,以“购房入户”优惠政策“托市”的地方政府亦有之。所有这些政策的目标指向只有一个,就是鼓励更多人加入到买房、炒房行列,将地方的房市“托”起来。现在看来,没有对地方政府的有力“调控”,所有措施都会落空。而要“调控”地方政府,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引入问责制:对于那些逆中央调控房市政策而动的地方政府,调控房市不得力导致房价上涨过快的地方政府,所辖区域的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的地方政府,实行责任追究,加大问责、惩罚力度。要明确地方政府的哪一级领导、哪一个位置上的领导,是调控房市的第一责任人,调控房市不力首先就要追究他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