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产假药“亮菌甲素注射液”而造成广东省部分用药患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5月13日晚被当地公安部门查封停产。此前,这家公司生产的其他所有药品也在全国范围内被停止销售。
从调查结果看,事件本身似乎并不复杂,可是,这次事件暴露出的问题让人们产生了疑问:与事故相关的各个环节中的责任人到底在做什么?他们是否真正承担起了责任?对此,人民网网友发表评论:
——假药早已不是什么奇怪现象,应当引起重视,有关部门应该立法对不法分子进行严惩。
——这一事件说明我们的管理有漏洞。我们只对每一种药品进行认证监管,而对认证后每一批出厂的药品是否合格,是否符合认证的标准则无人问津。
——这个事件暴露了监管体制问题,监管队伍素质问题,发展存在很大误区,是不是仅仅只要经济发展,其他诸如企业道德文化、诚信、社会稳定、环境等都可以牺牲。
——前有食品监管不力,今又药品监管不力,何其近似。行政监管部门应该反思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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