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记者王雪瑾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雪瑾)昨天,海信电器发布公告,公司与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公司可继续无偿使用“海信”和“Hisense”商标至2010年。
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海信电器将按使用合同商标商品的全部销售收入金额的1%向海信控股缴纳商标使用费。每半年结算一次商标使用费。
自2001年起,双方协商同意暂不支付商标使用费,目前该合同已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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