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8日讯 记者许志峰报道: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并上市的信息披露行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证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并于今天发布。 同时,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格式和报送行为,证监会还制定并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2006年修订)。这两个文件均为发布之日起施行。
在向投资者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后,中国证监会昨天正式颁布并开始施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另外,经国务院批准,2000年3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予以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