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实习记者李澹)已无偿使用“海信”及“Hisense”商标5年半的海信电器还能再免费用5年。昨天,海信电器对外公告称,公司已与海信商标所有权人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信控股”)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可继续无偿使用“海信”和“Hisense”商标至2010年,2011年起将缴纳销售收入千分之一作为商标使用费。
双方是在今年5月15日签署这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自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海信电器可无偿使用海信控股的“海信”和“Hisense”商标;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海信电器按使用合同商标商品全部销售收入金额的千分之一,半年向海信控股缴纳商标使用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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