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98份,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骗取出口退税近3000万元的特大案件被龙岗法院一审宣判,前深圳市鄂尔多斯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人被判刑。
2003年,王加顺在担任深圳市鄂尔多斯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先后与深圳市福裕祥服装有限公司、深圳市德裕泰纺织有限公司等20多家涉案生产商签订《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书》。
协议签订后,王加顺任由陈志宏等3人代理出口贸易具体操作。陈等人以鄂尔多斯公司名义与涉案生产商签订虚假购销合同,获取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出口收汇核单》。陈志宏等人在代理出口业务过程中,将盖有深圳鄂尔多斯公司印章的空白报关资料交给涉案生产商,让其自行联系境外购货商、自带货物、自行报关出口。
公诉机关称,这些生产商既没有生产能力,也没有境外购货商。他们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将其他生产商出口的产品伪造成自己出口的产品。法院对8名当事人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3年不等,并处于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