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纲要(2006—2010)》,特制定《2006年全省“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一年重点治理、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巩固提高、四年规范管理、五年大见成效”的要求,通过重点治理“五脏”、“五乱”,到2006年底,实现全省主要城市基本整洁有序;交通干线和重要旅游线路沿线的收费站、加油站、生活服务区基本无脏乱现象,公共厕所清洁卫生;主要交通干线和重要旅游线路过境城镇无暴露垃圾;全省50%以上县城的主要街道和进出口处无暴露垃圾。
二、整治内容
“五脏”:公共厕所脏、车站码头脏、饮食摊点脏、集贸市场脏、街巷院落脏。
“五乱”: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排乱倒、乱搭乱建、乱停乱行。
三、整治区域及主要任务
(一)各市(州、地)所在城市及建制市
整治区域:南明区、云岩区、小河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红花岗区、汇川区、钟山区、西秀区、都匀市、凯里市、兴义市、毕节市、铜仁市、清镇市、仁怀市、赤水市、福泉市。
主要任务:
1、搞好社区、街巷院落卫生。划定管理范围,明确职责,切实解决管理空位或缺位的问题。加强对乱吐乱扔、乱贴乱画等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加强清扫保洁,确保无暴露垃圾。
2、清理违章占道经营。搞好集贸市场规划建设。对夜市摊点进行规范管理,确保行道畅通。
3、加强商铺、饮食摊点管理。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重点对乱排乱倒行为进行治理和处罚。
4、规范车辆、行人秩序。重点对车辆乱停乱行,行人乱穿乱跨等行为进行治理。
5、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实现封闭施工、文明施工、规范施工。
6、加强河道治理,确保污水处理和排放系统畅通。
7、治理城郊结合部环境。划定管理范围,明确职责,切实解决管理空位或缺位的问题。加强对垃圾处理、污水排放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加大对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
(二)全省高等级公路和国道、省道沿线的收费站、加油站、生活服务区
整治区域:贵新、贵遵、贵黄、贵毕、凯麻等高等级公路,210、320、321、326国道沿线。
主要任务:
1、治理道路进出口、道路连线、进出口处乱停乱放、乱倒垃圾等行为,清除积存垃圾。
2、确保交通干线上各站点进出口地段路面平整。各种悬挂物、广告、标志标牌等规范、醒目、清晰、完整。
3、加油站、生活服务区、收费站环境清洁卫生,厕所有专人负责清扫、冲洗,达到卫生厕所标准,并免费对外开放。
(三)重点县城和城镇
整治区域:修文县、息烽县、习水县、遵义县、桐梓县、湄潭县、凤冈县;荔波县、龙里县、贵定县、独山县;麻江县、施秉县、镇远县、黎平县、雷山县、从江县、榕江县、台江县、三穗县;玉屏县、江口县、印江县、德江县、沿河县、松桃县、金沙县、黔西县、大方县、威宁县、赫章县、织金县;平坝县、镇宁县、六枝特区、水城县、盘县;关岭县、晴隆县、普安县、安龙县、贞丰县、兴仁县等。
主要任务:
1、及时清扫保洁,确保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无暴露垃圾。
2、加强对城镇进出口处的治理,确保市容整洁,白天无暴露垃圾。
3、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尽快规划建设垃圾处理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
4、确保主要交通干线、重点旅游线路过境城镇道路畅通。原则上逐步规划建设集贸市场。个别暂时不能搬迁马路市场的,要有专人维护交通秩序,及时疏导车辆、行人和摊点。
(四)旅游景区、景点
整治区域:遵义会议会址、黄果树、龙宫、天台山、天龙屯堡、织金洞、红枫湖、天河潭、青岩古镇、黄平旧州古镇、锦屏龙里古镇、息烽集中营旧址、赤水、樟江、乌江旅游区段、氵舞阳河、杉木河、梵净山、威宁草海、百里杜鹃、马岭河、万峰湖、万峰林等。雷公山、韭菜坪及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
主要任务:
1、环卫设施齐备,加强清扫保洁,确保无暴露垃圾。
2、公共厕所达到卫生厕所标准,并免费对外开放。
3、经营秩序规范,商品保质保量,食品、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
(五)窗口部位
整治区域:贵阳火车站、遵义火车站、安顺火车站、六盘水火车站、都匀火车站、凯里火车站、玉屏火车站;九个市州地所在地客车站;贵阳机场、铜仁机场、安顺机场、兴义机场、黎平机场、荔波机场;乌江、南盘江、都柳江、清水江、赤水河等流域的主要码头。
主要任务:
1、加强对公共厕所清扫保洁,确保清洁卫生。
2、售票和候客大厅整洁有序。
3、清理火车站进出口处的白色垃圾。
4、加强对周边环境和秩序的治理,重点加强对餐饮、旅店等场所管理,确保安全、整洁、有序。
四、实施步骤
分为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动态监督、专项督查四个步骤。
(一)宣传发动
5月12日,召开全省“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启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五年规划,安排2006年工作。
5月中旬,在省主要媒体公布《贵州省“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纲要(2006—2010)》和今年的实施方案,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
5月下旬,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交通厅、省交警总队、省工商局、省环保局等有关单位分别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并在媒体公布。
(二)专项整治
针对“五脏”“五乱”现象,按照上述整治区域和主要任务的要求,分两个时段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时段:从5月中旬至8月底,为迎接“黄果树瀑布节”和“多彩贵州”旅游形象大使选拔活动的举办营造整洁有序的环境;第二时段:9月初至年底,结合“9·20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的开展,组织各类道德实践活动,为“十·一”黄金周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动态监督
从5月中旬开始,在贵州日报、贵州人民广播电台、贵州电视台、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开设“整脏治乱访谈”栏目,推出“脏乱曝光台”,定期不定期对各地的脏乱问题和整治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并公布整改结果。同时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专项督查
7月至12月,组织专项督导检查,采取明查暗访、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地区和部门限期整改。对所确定的重点整治区域,以群众满意率测评为主要方式,分别评出满意率最低的三个城市、县城、风景区、公共厕所、窗口部位,并在省主要媒体上公布。
五、组织领导
成立贵州省“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略)。
六、工作要求
1、各地要参照省里做法,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在5月中旬前作出具体部署,并报省“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省直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调研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责成有关地区和部门及时进行整改。
3、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责任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4、各地各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要以简报形式及时向省“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作者: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