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文剑 通讯员沈彤中杨维善)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月度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今年1-4月,我省城镇居民人均用于医疗保健方面的支出为124.41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4.2%,在八大类消费支出中是唯一同比减少的项目。
据抽样资料显示,在八大类消费支出中,除医疗保健支出同比减少,其它7个项一概呈增长势头,增幅最大的是交通与通信类支出,同比增长72.6%,人均支出额为429.51元,占全部消费支出的16.8%;增幅居第二位的是居住类支出,同比增长44.4%,人均支出额为248.8元,占全部消费支出的9.7%;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支出同比增长37%,居第三位;衣着类支出同比增长24.7%,居第四位;居第五位的是娱乐教育文化服务类支出,同比增长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