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民冯银保再告“百度”
赔偿数额由1元变为2万案件追踪
本网获嘉5月18日电 王泓毓王筱文“河南农民状告百度”案又有新的消息,因案件证据不足在一个月前提出撤诉的河南农民冯银保,5月18日再次向河南省获嘉县法院提起诉讼,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百度网讯)和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简称百度在线)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的经济损失由原来的1元变更为两万元。 同时,冯银保再次要求被告提供帖子发布者的个人资料并在其经营的百度网站和国家级媒体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冯银保在起诉书中说,从2005年4月30日开始,在被告百度网讯、百度在线共同经营、管理的网站www.baidu.com中出现大量与原告经营的永富草绳机厂有关的帖子,这些帖子捏造事实,语言下流、庸俗,对原告经营的草绳机厂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行诋毁。原告多次致电被告,要求被告删除上述帖子,并提供发帖者的IP信息,但被告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
原告认为,被告百度网讯、百度在线作为网站www.baidu.com的经营、管理者,有义务对其经营、管理的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管理,但被告并未履行审核、管理义务,致使大量对原告经营的草绳机厂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行诋毁的帖子在www.baidu.com网站上持续存在了很长时间,从而导致原告所经营草绳机厂的名誉受到了严重损害,使草绳机厂销售业绩直线下滑,现在濒临破产,给原告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冯银保说,他第一次起诉“百度”的时候仅仅提出了1元的赔偿请求,然而,这个拥有几亿资产的百度公司就因为这区区的1元钱竟玩弄诉讼技巧,故意拖延诉讼时间和他打了近一年的官司。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民打官司的确太不容易了,为了给自己讨回公道,我一定要将这场官司打到底。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今天已正式受理此案。
案件回放
2005年4月30日,河南省获嘉县冯庄镇农民冯银保发现在百度网站的“草绳机”帖吧中,出现了许多攻击和侮辱自己的帖子,并对他本人及他经营的草绳机厂的产品进行诽谤。
2005年5月至7月14日,冯银保和百度网站联系,希望该网站删掉这些侮辱性的帖子并提供发帖者的IP地址,百度网站拒绝了冯银保的请求。
2005年7月15日,冯银保委托律师向百度发出律师催告函,要求删除帖子,第二天,以上帖子被删除,但没有提供发帖者的任何信息。
2005年8月31日,冯银保起诉“百度”。“百度”提出管辖异议,获嘉县法院驳回。“百度”上诉,2005年12月19日,新乡市中级法院驳回“百度”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2006年3月9日上午,获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百度公司代理律师认为,原告起诉的被告是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百度帖吧,不属于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管理,而是属于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被告的主体不适格。
冯银保以证据不足为由提出撤诉,2006年4月11日,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同意冯银保的撤诉请求。(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