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就在南京民间集资自建房吞吞吐吐之际,南京一季度已经有50多位市民在主城区内自己盖起了房子。昨日,记者从南京市规划局了解到,今年1到3月份,各区建设局许可证核发统计显示,三个月来超过50位主城区居民被允许自己新建或者翻新住宅。
在当前房价高涨的背景下,自己盖房是不少城市居民的梦想。南京一季度就有50多位居民实现了这样的梦想。该市规划局相关人士表示,为了照顾城市中部分住房困难的市民,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住房条件困难的市民自己盖房,从一定意义上来讲,这是对住房困难户的福利支持。
据该市规划局统计,1月份各区建设局共发放了27张民宅新建许可证,2月份约发放了10张,3月份发放了16张。在这50多张民宅新建规划许可证中,秦淮区占了一半以上。市规划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城市居民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新建住宅,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由各区建设局进行审批许可,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则由市规划局进行审批许可。不过一般申请新建的住宅面积都不会超过200平方米,因此南京市符合条件的“自建房”一般都由各区建设局审批。
是不是只要居民自己有土地,就可以拿来盖房?下关区建设局相关人士表示,政府对城市居民自己盖房有严格的审批要求。允许居民自己盖房的概念也并非意味着居民可以任意找块地盖房。可以自己盖房的市民必须要有自己的房产,拥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并且是南京市常住户口,2000年后新迁入的南京市居民不享受此政策,同时居民不享受单位房贴或者福利分房,最重要的一条是,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不足20平方米,才有资格进行自建房申请。
获得自建房许可的居民,在盖房子的时候还必须遵守许多“规矩”。首先是房屋的土地面积只能为原先土地证核准面积,所盖的房子不能超过2层,建筑总面积不能超过人均20平方米。另外,在各个区土地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划出了部分禁止居民自建的区域,在禁建区域内的居民,即便符合申请自建房的要求,也不允许自己盖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