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市统计局昨天发布的信息,今年4月份,全市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1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9%,高于前3个月的平均增速。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4.3%,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8个百分点。
我市4月份消费品市场的主要特点是:
非公经济继续领跑全市消费品零售市场。据统计,4月份,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0.8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9%,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4.3%,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8个百分点,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贡献率达99.2%。其中,私营经济共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7.48亿元,同比增长33.9%;外商投资经济共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3.66亿元,同比增长21.9%。
大型企业集团拉动作用较明显。据统计,4月份,利群、第一百盛、维客、国货、华联、佳世客、家乐福、海信实业、北方国贸、利客来商贸等十家重点零售企业集团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5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1%;市场份额达11.3%,比去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
住宿和餐饮行业逐渐活跃。随着天气转暖和旅游、会展、商务等一系列商贸活动的展开,外来流动人口不断增多,给住宿和餐饮业带来发展契机。据统计,4月份,全市住宿、餐饮业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0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0%,是今年以来单月增速最快的月份。
热点商品持续旺销。4月份,作为消费升级换代标志性商品的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额6.6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8.8%;与汽车消费相关的石油及制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15亿元,同比增长49.3%;通讯器材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07亿元,同比增长100.7%。另外,体育娱乐用品类、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也均实现40%以上的快速增长。
(本报记者 刘芳滨)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