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手机质量有问题,商家却以“包装盒破损”为由拒不退货。5月18日,工商沈河分局新北工商所处理了这样一起消费纠纷。
今年“五一”期间,消费者文先生在沈河区一通讯商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因该手机出现质量问题,他找到商店更换了一部新手机。 岂料没过7天,这部新换手机的屏幕又开始只显示半个汉字,文先生为此找到商家要求退机。可是商店答复说:“手机的包装盒严重破损且有油污,未保持原样,不予退机。”对此答复,消费者不认可,遂向新北工商所投诉,要求合理解决。
新北工商所当天调查发现,经营者拒绝退机的理由不充分。工商人员依法郑重告知经营者:在正常的情况下,如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未保持原样可以不退。但此事件中,消费者在七日内要求退机是因为手机商品纯系质量问题,商家应为消费者退机。最后,商家按发票一次性为消费者办理了全额2600元的退机手续。(吴宏、李宝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