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女捐髓救弟
17岁少女由父亲决定这一行为,律师称案例尚无法律约束
本报讯(记者方舒阳)14岁的弟弟身患急性白血病,经过配型,发现17岁的智障姐姐骨髓吻合。父母权衡利弊,决定把女儿的骨髓捐出来救儿子。 昨天,记者在医院见到了这一家人。手术将于下周一进行,法律界人士认为,捐献骨髓本应自愿,但本案情况尚无法律约束。
父亲代女决定捐骨髓
17岁的小芳在一个月大的时候便因为高烧不退而成了智障。昨日下午,南方医院血液科病房里,她安静地坐在父亲赖先生身边啃着玉米棒,脸上浮现出若有若无的笑,弟弟小浩轻轻地夺过玉米:“刚放在病床上的,别吃了。”小芳咿咿呀呀不肯,爸爸爱怜地看着两个孩子说:“没事,给她吧。”小浩不说话了,把玉米还给姐姐,然后握着她的手,默默看着懵懂无知的姐姐。
忽然,爸爸问小芳:“要不要救弟弟?”“要!”她响亮地回答,嘻嘻哈哈地笑着。赖先生说,去年12月儿子被诊断患上急性白血病,最近转到南方医院,准备实施骨髓移植手术。今年2月,在医生建议下,姐弟三人进行了从骨髓配对,发现老大小芳的骨髓与弟弟成功配型。“医生说捐骨髓对身体伤害很小,我思前想后,便给女儿作了这个决定。”赖先生说。
父母天天炖汤补女儿
此后,赖氏夫妇在医院边租了间小屋,悉心照料姐弟俩。“每天都炖骨头汤给小芳,要捐骨髓了,得补一补。”赖先生说,第一次配型时,接受穿刺的小芳在床上大吼大叫,四五个医生护士才将她按住,医生为此很发愁,担心移植手术那天小芳不配合。
“这孩子命好,有亲姐姐来救命,我们做父母的无论如何也要凑够钱把他救下来!”说到这,赖先生伸出手,摩挲着女儿凌乱的头发。小芳则笑着,自言自语地说:“要!”
在了解了赖家的情况后,广州合邦律师事务所邹律师说,捐献骨髓须经当事人同意,然而由于小芳不具备判断能力,这种情况在我国尚属法律盲点。作为她的监护人,赖先生有权代女决定,但前提是确保小芳的利益不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