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未公示收费项目农民有权举报并拒缴
本报讯(记者郗望)日前,记者从全省纠风暨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所有面向农村和农民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各地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民公示,内容包括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监督单位和举报电话等,做到公示地点公众化、公示内容规范化、公示形式多样化,使农民看得清、读得懂。 凡没有公示的收费项目,农民有权举报和拒绝缴纳。
我省今年将通过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的实施,加大对涉农收费的监督管理力度,逐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遏制乱收费、乱涨价势头,从而减轻农民负担。
对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我省将进一步健全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核会签制度,由省财政、计划(物价)、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审核,联合发文,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对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将严格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和搭车收费。
为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我省还将重点查处三类侵犯农民利益的问题:一是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事)件。二是挪用、克扣农民各种补贴、补助款和村级补助资金及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安置费的行为。三是严肃查处违反法律和政策规定,随意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等案件;以及各种巧立名目、变换花样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农用物资、农业灌溉收费,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凡违反规定出台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擅自提高的收费标准要坚决纠正,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要坚决废止,不该收或多收的钱物要如数退还给农民,挪用、克扣或拖欠的补助款、补偿款要如数兑现给农民。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纪检、监察机关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