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5月19日电(记者王长山、安希雅)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获悉,公安部近日作出决定:授予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民警罗金勇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2005年10月1日,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民警罗金勇在国庆休假期间,携妻子罗映珍到小勐统镇湾甸村委会大龙塘村看望岳父、岳母。 途中,与罗金勇同坐一车的三名男子一言不发,并不时打量着罗金勇。当车行至大垭口村旧街坝一修理店时,三名贩毒嫌疑人相互使了一下眼色,拎着手提袋相继下车。罗金勇迅速迎上掏出人民警察证,责令三人接受检查。三名男子见罪行败露,从地上捡起石头和木棍,对准罗金勇的头部、身体猛砸。罗金勇毫不畏惧,赤手空拳地与三名毒贩展开殊死搏斗。最终因头部及身体多处受伤,倒在了血泊中。在群众的协助下,一名毒贩被当场抓获,现场缴获海洛因两块,重1150克。
据罗金勇的主治医生介绍,罗金勇是全脑挫裂伤,不能自主呼吸,要依靠呼吸机的帮助。到目前为止,他的病情仍然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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