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曾连续报道的、被列为市公安局局长“一号”督办案件的“2·13拖带交警案”的嫌疑人张某,昨日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和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张某的女友王某和两名朋友也分别因涉嫌窝藏罪被同时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明,今年2月13日下午3时30分,张某无证驾驶夏利汽车行至和平区南京路与锦州道交口时在路口违法调头。 值勤民警习强令其停车时,张某驾车逃逸,并将习强顶在车的前机头盖上,拖带两公里至民园邮局储蓄所门前甩下,致习强轻伤后逃跑。案发后,张某某、王某在知情的情况下容留张某在家中居住,张某某还陪同张某将汽车牌照卸下后送去修理。在明知张某“祸惹大了,都上了报纸”的情况下,3人还先后资助张某现金助其藏匿。
检察机关认为,嫌疑人张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嫌疑人张某某、高某、王某明知张某涉嫌犯罪仍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助其逃匿,已构成窝藏罪。
记者吴彬通讯员何伟梁英奇/城市快报
<责任编辑:张焱磊> |